10月9日,记者了解到,重庆市教委等六部门近日印发《重庆市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振兴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明确扩大学位供给;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域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试点,探索登记入学、均衡派位、划片招生等多元化录取改革等。
根据《举措》,重庆将用好全国学龄人口预测预警平台,精准预测市、区(县)学龄人口,并以县为单位摸排,精准分析县域内普通高中学位情况,科学制定学校布局建设规划,明确每年新建、改扩建学校和新增学位数。
具体来说:扩大学位供给,以常住人口多、学位缺口大、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为重点,支持现有普通高中新建或改扩建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食堂、体育等基础设施,支持新建一批县中;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闲置资源举办普通高中;支持县域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同时,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在渡峰时期适当放宽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实施中学实验设备提质行动,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实验室,迭代升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
在深化育人方式变革方面,《举措》明确,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合理安排三年课程,立项建设30个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共同体;健全选课走班教学,创新开展分层教学,强化学生核心素养系统培养,建设15个校本教研基地共同体,开展面向县中的送教助研活动;加强普通高中质量监测,推动评价视角从“结果导向”向“过程与结果并重”转变,升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实施增值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顽疾。
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提高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中的应用效能;规范教共体建设行为,大力推进跨区域紧密型教共体建设,继续支持区域内教共体建设,引导优质县中带动县域普通高中发展质量整体提升。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优化调整县中岗位设置,支持设置使用正高级教师岗位,探索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深入推进周转岗位试点;对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取消其国家和市级评优评先、改革试点等资格;创新和拓展教师住房保障形式,将符合条件的县中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举措》还明确,严格执行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校历,普通高中上课一般不早于8:00,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2:00,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集中上课补课或组织测评。同时,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其他普通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合理确定县中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空挂学籍、跨区域抢挖生源;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域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试点,探索登记入学、均衡派位、划片招生等多元化录取改革;修订完善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
此外,继续面向城口、酉阳、彭水、巫溪4个地区实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组织区域内高校和城市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薄弱县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