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重庆又放硬招!10月8日,记者获悉,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支持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预算,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氛围营造。其中,为支持建设高水平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措施》提出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

▲官网截图。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建成工信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7家,以及市级概念验证中心14家、技术转移机构35家、科技型企业孵化器114家等科创载体。
前不久,《重庆市进一步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印发,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了大力支持。此次出台《措施》,将聚焦“203060”重点攻坚突破体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作用和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记者注意到,《措施》对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综合平台等科创载体,都提出了细化落实举措。
其中,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开展技术可行性验证、市场前景评估、商业价值判断等相关服务。对经市科技局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围绕概念验证服务产出、成果转化落地、产业创新赋能等方面开展年度效能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支持技术转移机构聘用和培育专业技术经理人,提供技术开发与熟化、知识产权布局、技术价值评估与定价、投融资赋能等相关服务。对在市科技局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年度效能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机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其中效能特别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补助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支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面向初创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相关服务。对经工信部或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每两年开展一次效能评估。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措施》特别提出,支持建设以培育高成长企业为核心功能的高水平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对市科技局立项建设的高水平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由区县先行培育建设,市级根据区县培育建设情况和年度效能评估结果,分三年给予后补助支持,累计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
此外,《措施》还支持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明月湖科创园等创新创业综合平台开展企业培育、人才集聚、创业扶持、就业带动、氛围营造等相关工作。对创新创业综合平台每两年开展一次效能评估,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平台,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为做实品牌性创新创业活动,推动项目、资本、产业精准对接,《措施》也提出,支持区县承办各类具有品牌效应的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供需对接、技术培训、政策宣讲、新品发布等活动。根据活动品牌影响力、举办规模及对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按活动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对承办区县给予后补助,单项活动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可纳入年初预算安排,给予事前补助。
据悉,我市还将推进成果转化数字化平台应用,支持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等服务机构与技术经理人等专业人才,入驻“经济·成果快转”数字化平台,依托平台智能化手段匹配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拓展市场业务,提升成果转化效能。支持各类创新主体通过“经济·成果快转”数字化平台发布创新创业活动信息,实现活动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措施》将于10月30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