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市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号贩子”“医托”问题线索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面向社会收集“号贩子”“医托”相关问题线索。即日起至7月31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向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提供线索。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号贩子”“医托”专项治理行动。据悉,本次线索收集覆盖“号贩子”类、“医托”类及内部人员及机构违规3个方面,列明各类具体征集范围。
针对“号贩子”类线索,重点征集3类行为,包括:在医院内部或周边通过抢号、囤号、倒卖号等方式牟利的行为;利用软件、外挂等技术手段抢占号源并加价转售的行为;团伙类、职业化运作的“号贩子”组织及相关利益链条。
针对“医托”类线索,重点征集范围包括:在医院门口、挂号窗口、候诊区等场所,以“热心帮助”“专家号已满”“推荐更好医院”等名义欺骗、诱导患者的行为;将患者骗至非正规医疗机构或私人诊所,并从中非法获利的行为,以及“医托”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内部人员勾结,形成利益链条的情况。
针对内部人员及机构违规线索,《通告》明确了两类举报情形,即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号贩子”“医托”提供号源、信息、场地等便利;相关机构默许、纵容或参与“号贩子”“医托”活动。
为方便群众举报,《通告》列出了问题线索征集的途径及方式。即日起至7月31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其中,举报邮箱为yzygc67706612@163.com。受理时间是工作日9:00—18:00。收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旗龙路6号;收件人:“号贩子”“医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613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47。
《通告》明确,反映的问题线索务必事实清楚、内容详实,鼓励通过实名检举控告的方式进行,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同时,举报人在行使举报权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存在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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