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失底线的副主任——张步高被“双开”
2025-08-15 11:54
2025年5月13日,风正巴渝通报了城口县葛城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步高向其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辛苦费”“打点费”等问题的信息。
通报问题
2011年至2022年,张步高多次收受工程承包人、私营企业主等所送红包礼金;收受工程承包人所送高档酒水;以调解纠纷、协调关系为由向其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辛苦费”“打点费”。张步高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查处过程
“街道拖欠我1.1万元的广告牌费用3年了,请问这个流程到底要走多久?”去年4月,城口县纪委监委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服务窗口、项目现场、企业一线等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在下沉片区走访时,城口县某广告有限公司老板徐某某反映,自己在2022年为葛城街道制作了广告牌,但1.1万元的制作费却一直没有兑付。
拖欠群众正当收益的行为是破坏营商环境的“绊脚石”,工作专班立刻将其作为快查快办件,“室地”联动跟进核查。
“广告牌费用没有按要求打给广告公司吗?为何会拖欠三年之久?”核查组迅速找到时任葛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出纳的王某谈话了解情况。
“这笔资金是张主任亲自来报的账,当时已按报账程序支付给了广告公司。”王某回忆道,当时这张报销单是由时任葛城街道副主任张步高来填报的,他还要求尽快走完流程打款,所以财务在三天后就将广告牌费用打到了填报的领款人刘某某账上。
凭空出现的刘某某是谁?拿着葛城街道财政所提供的财务资料,核查组立刻决定与张步高本人开展谈话。在财务支付凭证、证人证言面前,张步高未作狡辩,道出了事情的始末:“刘某某是我侄儿……”
原来,2022年1月,该广告公司负责人徐某某开具了1.1万元发票到葛城街道报账,报账资料准备完毕后,张步高主动表示帮徐某某完成后续报账流程。但最后报账时,张步高却将打款对象和账号替换成了侄儿刘某某及其银行账号,并在到账后,将该笔1.1万元的费用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张步高为何为了一万块钱如此大费周章?”案情看似已经明了,办案人员心中却始终存在疑问。核查组继续深入查核背后的隐情,沿着张步高任职的路径,一个在分管领域吃拿卡要的“毒瘤”干部浮出水面。
经查,张步高长期沉迷赌博,欠下巨额外债,为筹集赌资,应付赌债,早在2011年就打起了歪主意。2011年至2022年,他利用自己分管财务、项目的优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骗取、侵吞、挪用公款共计50余万元,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百余万元。2024年9月,张步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1万元广告牌费用依法退还徐某某。
案件查办后,该县纪委监委及时通报曝光相关情况,录制《“红线”与“底线”》警示“活教材”,推动全县各党组织分层分类分领域开展“以案四说”,深化促改促治,健全完善《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工作措施》《关于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等制度机制10余项。
执纪者说
城口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生活情趣非小事,是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重要体现,不仅关系着本人的品行和形象,更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由风及腐的案件。张步高作为领导干部,精神空虚、沉迷赌博,为应付赌债,不但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大额借款,甚至将黑手伸向群众利益,在资金结算中“吃拿卡要”,非法收受他人钱款,罔顾法纪、擅权谋利,其行为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在百姓中的形象,啃食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培养健康情趣,远离低级趣味,时刻自重自省,戒贪止欲、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法条链接
1. 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贪污贿赂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作者:陈超 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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