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常态化回访教育 重拾信心再出发
2025-08-15 09:31
“之前我受过处分,是组织的帮助和鼓励让我改正错误,重拾信心再出发……”近日,面对前来开展监督检查的纪检监察干部,刚从社区指导洪灾后重建工作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某镇政府负责人高某某打开话匣子,他的裤脚还沾着泥点。
此前,高某某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多次针对性开展回访教育,让其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在具体工作中转变作风、认真履职。后高某某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州委、州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贵州省纪委监委把关爱回访作为激励干部担当的重要内容,针对一些党员在受到处分后,思想上有负担、工作上有顾虑等问题,通过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端正态度,重拾干事创业热情。
为推动更好开展回访教育工作,贵州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贵州省受处理党员教育和回访工作暂行办法,并就受处理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下发通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重点了解掌握受处理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党组织开展日常教育及处分决定执行等情况,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提振精神、改正错误,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关怀激励作用。
“开展回访教育需要因人施教、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介绍。具体工作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回访教育机制,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或者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为主,做实做细回访前、中、后各环节工作,形成教育、帮扶、管理全方位责任链条。
注重访前准备,精准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各市(州)、县纪委监委多渠道了解回访对象思想状况、工作表现等情况,结合受访干部日常表现和岗位廉政风险点等,逐项列出回访清单及谈话重点,制定“一人一策”回访教育方案。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制定回访工作流程,要求监督执纪部门在回访前主动掌握违纪违法案情,充分了解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现实表现以及对自身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改正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回访方案,做到因人因事施策、精准分类回访,提升回访教育效果。
在回访过程中,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举例子、讲解党纪法规、解疑释惑等方式,把党性教育、纪法宣讲同思想引导结合起来,用心用情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及时“除心病”“解疙瘩”。
岑巩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制发工作方案,聚焦讲清违纪违法问题危害、讲清组织严管就是厚爱、讲清履职尽责是党员干部天职等重点,灵活采取个别谈话、集中座谈的方式,分批有序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回访。
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教育回访工作结果运用,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回访教育档案,推动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将已过处分影响期的受处理党员纳入正常的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范围,探索建立会商机制、信息定期沟通机制,共同分析研判教育和回访工作情况,对受处理党员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下一步使用或处理意见。
毕节市纪委监委根据回访情况,逐人制作《回访工作综合意见表》,如实记录受处分人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所在单位对受处分人工作、思想、生活情况和改正错误表现的意见,实事求是评价回访对象政治素质、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有针对性地向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意见建议,对政治素质好、积极改正错误的及时向组织人事等部门反馈。
三都水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回访结束后,对于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表现突出、敢于担当作为的同志,将其情况反馈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处分影响期满后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切实有效推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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