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名干部被查处
2026-04-07 17:45
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晓锋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晓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乐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晓锋简历
王晓锋,男,汉族,1976年12月生,四川乐山人,在职大学学历。1996年11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11月至2008年12月,先后在乐山市市中区杨湾乡政府、临江镇政府、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工作;
2008年12月至2019年3月,历任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安谷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棉竹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历任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区科技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2021年9月至今,任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古蔺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朱明辉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泸州市委批准,泸州市纪委监委对古蔺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朱明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明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过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补贴;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套取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朱明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泸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明辉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古蔺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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