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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垃圾分类如何加速推进? 市人大代表、志愿者和相关部门共商良策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2019-01-27 08:11:32 | 记者:记者 颜若雯 陈国栋 | 编辑:柏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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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渝中区嘉西村,市民正在按分类标准将垃圾投入相应垃圾箱。记者 齐岚森 摄

      重庆日报讯(记者 颜若雯 陈国栋)生活垃圾分类是事关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更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今年1月1日,《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极大地鼓舞了多年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志愿者和广大市民。

      在今年全市两会上,有市人大代表将继续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带着人大代表、志愿者的肯定、疑问和建议,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也得到了坦诚的回应。

      呼吁 宣传方式别太老套 激励机制要更明确

      多年来,市人大代表游洪涛一直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他曾多次走访主城各地的垃圾站,向市民了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并在市人代会上提出建议。

      随着近年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推进,游洪涛倍感振奋的同时,也有点疑惑:“推进速度是不是有些缓慢?”

      游洪涛曾在家中尝试生活垃圾分类——用一个垃圾桶装易腐剩菜剩饭,另一个装可回收的纸片、塑料瓶等。但他所在的小区,还没有分类运输垃圾,总是把他分了类的垃圾又混装在一起。

      对此,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已有5年的志愿者郑建也颇有感触。他表示,当前生活垃圾分类产业链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民的积极性。

      “很多区域都没有方便的可回收垃圾回收点,因此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不高,只能依靠保洁人员简单挑选出可回收的纸板、纸箱、塑料瓶等。”郑建表示,大部分保洁人员都没有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挑选出的仅仅是“能卖钱”的可回收垃圾,遗漏了大量的可回收物,“这样的分类也是不彻底的”。

      游洪涛分析,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乏力的原因,一是在于城市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还不到位,二是没有建立明确的赏罚机制,三是资金保障力度不够,四是产业链还不完善。

      “现在,每家每户都缴纳了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可采取明确的奖惩措施,鼓励大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游洪涛认为,真正让生活垃圾分类观念深入人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用一种明确的方式向公众表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能够有效加快这一进程。

      郑建对此表示认同。他说,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一个重点在于宣传,这能让每一位市民了解到分类的重要性,从而自觉有效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当前的宣传方式显得有些老套。”郑建表示,相关部门必须通过新颖易懂的方式,把道理讲清楚,让公众深入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特别要告诉大家,生活垃圾虽然有资源属性,它的污染属性更不可忽视,不按要求扔垃圾,并不只是简单的‘把资源放错了位置’,还是一种危害环境的行为。”

      郑建注意到,快递物流、食品外卖等新业态的发展,使垃圾的成分发生了新的变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难度也增加了。

      “强制或鼓励各行各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是一个关键点。”郑建认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同,是环保材料广泛推广的一个阻力因素,例如快递行业的主管单位是邮政部门,餐饮行业的管理部门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超市商场的管理部门又有所不同。“这需要从顶层设计抓起,从制度入手、管理入手,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回应 明确主城区23个街道开展先期试点

      带着代表和志愿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记者走访了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处室详细了解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计划。

      2017年11月,我市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到2018年底,主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实施居民分类试点的街道比例达到20%;到2020年底,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强制分类取得成效,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35%,居民分类试点的街道比例达到50%。其他区县结合实际研究推进分类工作。此外,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我市主城以外区县党政机关应在2018年底前实施垃圾强制分类。

      全市15个市级部门也按照分工分别下发配套方案,将分类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调度范围。

      在加强示范建设方面,党政机关先行示范,市级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已于2017年底基本实现全面覆盖,主城区公共机构于2018年底基本实现强制分类全覆盖,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党政机关全面启动分类工作。主城区以街镇为片区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相关年度目标已完成。

      2018年12月,我市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车站等公共场所、宾馆等生产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确责任人。明确主城区23个街道开展先期试点,试点街道居民生活垃圾不分类,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争取到2020年,主城区实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街镇比例达到50%,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举措 逐步建立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统而繁杂,涉及每个人的行为习惯、多个利益相关方和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等多个层面的问题,涉及到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收运处置体系是否建立到位,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分类不成功、不彻底。”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现代化的处理设施,就谈不上实质性的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比如中端收运或末端处置体系没有建立完善,前端的分类就做了“无用功”;而前端分类不彻底,末端处置体系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

      据介绍,目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成运行易腐(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5座;建成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9190个、危险废物利用处理设施45个。目前主城区建成运行焚烧厂3座,焚烧处理能力超过8500吨/日,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90%左右,启动洛碛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

      对于代表和市民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我市广泛开展了“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六进’”“垃圾分类宣传青年志愿服务”等宣传活动。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庆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重庆市小学健康教育基础实用教案集》内容,编印了幼儿、小学、中学3个版本的分类知识读本。《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在黄金时段或者显著版面开展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

      对于代表和市民提出的“激励机制效果”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市财政对主城区餐厨厂、填埋场、焚烧厂的运行进行兜底保障,区财政对生活垃圾前端收运进行保障。此外,《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也已明确,将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原则,逐步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当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方向已经明确,基本硬件条件已经具备。”该负责人表示,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求真务实,从法规、制度、思想、设施建设等各方面多管齐下,总体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相信生活垃圾分类的步伐一定会加快,目标一定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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