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客户端讯(记者 李星婷)1月24日,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和西南政法大学企业家法律中心副主任李仲民就司法如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司法是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之一。”秦鹏表示, 2018年以来,重庆市各级法院结合本地司法实际和民营企业家需求,全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创新工作举措,将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如重庆市高法院在《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16条司法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建立典型案例规范引领、与工商联推进商事案件诉调对接、三级法院与各级工商联点对点联系、规范工商联反映情况办理等机制,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呈现“1+X”格局,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重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了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李仲民对民营企业如何避免碰触法律红线提出了建议。他说,企业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信号;请专业律师或者财务咨询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评估,对重点领域可能触碰法律红线的领域进行规则设定和制度预防;参考国有企业廉政教育的方式,加强对企业高管的廉政教育,处置企业财产要依法并合乎公司章程;在利用企业资金进行投资和营利活动时进行合法性评估,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