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重庆|
  • 时事|
  • 两江观察|
  • 经济|
  • 理论头条|
  • 文旅|
  • 区县|
  • 专题|
  • APP下载|
  • 重庆日报网 > 正文
    重庆集中宣判8件恶势力犯罪案 60人获刑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2018-09-27 06:43:35 | 编辑:肖福燕

      重庆日报讯 着统一黑色衣服,采取恐吓、辱骂和殴打的方式讨债,还和警察公开对峙……9月25日,在重庆法院集中宣判的8件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一恶势力团伙4名被告人因犯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

      该起涉恶案件由合川区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黄青禄为向被害人朱某伟、李某芳索取债务,纠集、雇佣暴力讨债的恶势力团伙人员,采取身着统一黑色服装、外露文身的方式,在被害人住所大门外等地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恐吓、辱骂和殴打,严重影响被害人朱某伟、李某芳的生活。此外,黄青禄等4名被告人还将被害人朱某伟控制在汽车后排位置,对其进行殴打,强行索取债务,并强行拦截警车,不顾民警警告,并威胁民警不得将被害人朱某伟送医,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青禄纠集、雇佣暴力讨债的恶势力团伙人员为其讨债,并共同参与,属于恶势力犯罪。根据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9月25日当天,重庆市大渡口、北碚、合川、璧山、忠县、云阳6家法院共计对8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60人获刑。其中,涉及恶势力团伙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60名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专项报道组报道)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站首页 |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渝ICP备17015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