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重庆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重庆实验室是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庆四大科创高地建设,打造的具有标志性和辨识度的载体,在重庆科技创新体系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通过一体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人才集聚培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助力提升重庆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撑重庆加快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当前,为加快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科创资源向产业集聚,我市正在布局建设金凤实验室、明月湖实验室、广阳湾实验室和嘉陵江实验室4个重庆实验室。为规范重庆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市科技局结合重庆实际,牵头起草了《办法》。
据了解,《办法》分为总则、布局与组建、运行与管理、科研组织与成果转化、经费投入、监测与评估、附则7章,共42条。
其中,在布局与组建方面,重庆实验室将由市政府统筹领导,根据国家和全市重大战略需求统筹规划,采取自上而下布局,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整个过程分为筹建期、建设期、运行期三个阶段。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实验室可按照“中心+网络”的组织架构,积极探索“院士领衔、部市共建、市区协同、多方参与”等建设模式,可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整合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力量,形成以重庆实验室为主体、各类优质创新资源协同合作的创新格局。
在运行与管理方面,记者注意到,重庆实验室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理事会是重庆实验室的最高决策机构。实验室主任由理事会任命,原则上由两院院士担任,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主持实验室全面工作。同时,实验室应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同的用人机制,按需设岗、合同管理、能进能出,保持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合理比例和相对稳定。
在科研组织与成果转化方面,《办法》提出将赋予重庆实验室科研项目自主立项权,赋予项目负责人科研决策、经费使用等自主权。重庆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视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由重庆实验室自主组织实施。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庆实验室承担。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优先在重庆市内落地转化。
此外,在经费投入方面,重庆实验室将实行政府投入为引导,承载主体、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多主体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确保可持续发展。
据悉,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于2月27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608室
邮编:401147
联系人:伯老师
电话:023-67513098
传真:023-67605831
电子邮箱:2771080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