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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三峡库区生态环境 涪陵区开展三峡水库消落区“八乱”专项整治

重庆日报客户端 龙丹梅 2019-05-14 13:24

  重庆日报客户端讯(记者 龙丹梅)近日,重庆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在全市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之后,涪陵区河长办联合涪陵区检察院迅速制定了《涪陵区三峡库区消落区整治方案》,于今年5月至9月,重点对破坏库区生态环境的“乱挖、乱填、乱堆、乱倒、乱搭、乱建、乱耕、乱种”等“八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从而彻底清理库区污染物,逐步恢复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

  涪陵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底,涪陵区已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清理,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污水排放口,形成台账,逐一整治。今年3月18日,该区印发了《涪陵区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了涪陵区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办公室,对管辖内河库的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进行全面排查。近日,该区公安、环保、水利部门又联合发布通告,明确禁止各类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行为,将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列入重点打击范围。

  三峡库区消落区成库面积大、水位落差大、季节性气候反差大,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对消落区生态环境的保护,直接影响着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为此,涪陵区制定《涪陵区三峡库区消落区整治方案》,对消落区“八乱”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主要包括八种违规行为:已经审批但程序不规范或随意更改建设内容的;未经审批在库区消落区范围内搭建棚屋的;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建造临时或永久性建(构)筑物的;随意堆放货物、杂物的;填土造地占用库容的;采砂、采石、取土的;违规栽种农作物以及违规填埋危险废弃物、倾倒垃圾的。该区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港航局等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八乱”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对涉嫌扫黑除恶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2019年全区河长制考核内容。”该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将通过推进库区消落区保护联合执法,强化对重点区域执法监管以及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方式,严厉打击破坏库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遏制三峡库区消落区“八乱”行为、彻底清理库区污染物,恢复改善库区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三峡水库防洪库容,改善库区面貌,逐步实现库区消落区景观与陆域景观协调统一。

  据了解,涪陵区还于今年3月中旬启动了“乌江清洁大行动”,目前已累计清理水域及岸线、消落区垃圾约1150吨,拆除一批违章建筑、烂尾楼、彩钢棚,清运多处工程垃圾达1300余吨。今年,涪陵区将全面完成长江、乌江沿线及场镇的污水治理,同时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力争年内启动实施长江、乌江城区周边河段及多条中小河流生态修复工程,2020年要实现城市、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的目标。

编辑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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