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新时代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彰显了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印在心上、扛在肩上、挺在前面,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印在心上,争做知纪明纪的先行。此次新修订《条例》,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作出一系列规定。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新修订《条例》为什么改、改了哪些地方、修改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努力把党的纪律印刻在全体党员干部心上,加强纪律教育,狠抓纪律执行,以滚石上山的劲头,争做知纪明纪的先行,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扛在肩上,争做责任落实的表率。新修订《条例》把党章要求具体化,突出党纪特色,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当前,江北区正处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开放窗口、产业强区、美丽之地、幸福江北”的既定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纪律严明、本领过硬、能堪重任的干部队伍。对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好组织领导之责、执政为民之责和选人用人之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担当实干、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契机,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握好新修订《条例》中名列的相关规定,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在日常,争做执纪问责的后盾。新修订《条例》在对党组织和党员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同时,也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将面临更为严峻形势任务的考验和挑战。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当好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的后盾,直面问题,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坚决杜绝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通过一系列细化、具体化的工作举措,对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经常分析研判本单位、本部门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通过创新工作方式,一级抓一级,通过约谈督促、报告工作、典型曝光、严肃问责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推动新修订《条例》有效实施。(作者:江北区委书记 李维超)